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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业余无线电台禁止截取国家安全信息
来源()  作者()  阅读()   时间(2012/7/10 9:44:06)
      据业内人士称: 为了加强对业余无线电台的监督管理,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工信部起草了《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6日起公开征求意见。《办法》严禁利用业余无线电台从事商业或者其他营利活动,要求业余无线电台日志应当保留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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