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发布上半年广告监测情况
来源() 作者() 阅读() 时间(2012/7/31 15:21:58)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工商局发布了2012年上半年广告监测情况,上半年共监测各类广告666620条(次),涉嫌违法14533条(次),总违法率2.18%。其中,医疗违法广告有所增加,而化妆品违法广告则有所减少。
乌鲁木齐市工商局广告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广告监测对象主要包括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医疗服务等。今年上半年发现的违法广告中,仅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3类违法广告就分别占到了全部违法广告发布量的35%、23%、14%。
与今年一季度相比,上半年乌鲁木齐市药品、保健食品两类广告的违法广告发布量增加较多,分别增加3382条(次)和2485条(次),而化妆品违法广告发布量则有所减少。
据了解,违法广告主要表现形式为:在广告中含有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广告中利用专家特别是该产品发明人的背景介绍其产品,广告中夸大产品治疗、保健范围,广告中利用消费者的名义证明产品功效,广告使用专家坐诊形式等。
乌鲁木齐市工商局负责人表示,当前乌鲁木齐市广告市场总体状况较好。2011年该市广告经营额达14.7亿元,广告经营额每年平均以15%的速度增长,广告经营单位发展到2280家。由于利益驱动、诚信意识缺失等原因,虚假违法广告仍然存在。2011年全市工商部门共查处了118起违法广告案件,责令停止发布一般违法广告125条,纠正轻微违法广告500多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