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197_45px;
资讯中心
企业理念
Corporate Philosophy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新闻中心>通知公告
南宁12315发布消费提示 消费者须不看广告看实效
来源()  作者()  阅读()   时间(2012/7/31 15:32:17)
  7月29日,南宁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发布2012年第5号消费提示,列举三类广告“陷阱”,提醒消费者:广告宣传花样多,一定要擦亮眼睛仔细辨别。

  促销广告需核实

  近日,消费者陈先生向12315反映,在某知名家电卖场看到促销横幅“联手百余厂家,共掀降价狂潮:全市价格最低,比其他商场优惠6%~15%”。陈先生说,当时他已在广告彩页上看好一款冰箱,以旧换新后优惠价格是3599元。但当他来到另一家商场时,发现同款冰箱标价就是3599元,他顿时感觉被忽悠。不仅如此,商家在宣传时还写着“不限品牌,不限品类,全线让利,最高直降70%……”可实际最高直降的产品是极少数的小家电,而且数量有限,消费者欲购买时,商家告知售罄。

  同样被广告“忽悠”的还有另外一位消费者。该消费者向12315来电称,在南宁某大型超市看到促销广告“鸡蛋2.99元/斤”,买单却发现实际按照3.5元/斤结算。找到超市方,对方轻描淡写地解释优惠活动已结束,广告尚来不及撤换。

  提醒:12315工作人员介绍说,在接到的广告投诉中,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为,一些商家故意(或疏忽)不在广告宣传中明确促销商品的数量、范围、日期等信息,等消费者真正购买商品,才发现并未享受广告上的优惠。根据相关规定,零售商促销活动的广告和其他宣传,其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合法、清晰、易懂,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不得使用含糊、易引起误解的语言、文字、图片或影像,不得以保留最终解释权为由,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明示促销内容,如促销原因、促销方式、促销规则、促销期限、促销商品的范围,以及相关限制性条件等。对不参加促销活动的柜台或商品,应当明示;明示例外商品、含有限制性条件、附加条件的促销规则时,其文字、图片应当醒目明确。

  12315提醒广大消费者,面对眼花缭乱的促销广告,要“货比三家”、“价比三家”,做到心中有数、理智购物。如发现商家虚假宣传,应当及时拨打12315。

上篇:

下篇: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方红广场国芳写字楼16楼      联系电话:0931-8831301
传真:0931-8831301      网址:www.huobanmedia.com
关注我们:
  • 100_100px;
  • 100_100px;
  • 100_100px;
Copyrights © 2025 版权所有 兰州伙伴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陇ICP备09000722号 设计制作 宏点网络     icon  甘公网安备 620100020000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