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甘肃省酒泉市工商局发挥职能作用,以促进广告业健康发展为工作要点,采取“三管”措施,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发布行为。
据了解,这“三管”分别是,及时管理、自我管理、从严管理。酒泉市工商局坚持以监管与服务相结合工作原则,加强对广告发布行为的动态监管,对电视、报纸以及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进行全方位的监测和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发布行为。目前,全市工商系统共监测检查各类媒体发布的广告2519条,发现涉嫌违法发布广告44条,备案登记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124期,有效遏制虚假违法广告行为的发生。
工作中,酒泉市工商局加大对媒体广告发布单位的行政指导力度,指导广告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等制度,加强法律法规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工作,引导广告从业人员增强自律意识,主动规范广告发布行为。
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医疗服务、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非法涉性、低俗不良广告以及扰乱公共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虚假违法广告,酒泉市工商局采取督办案件严查、举报案件必查、屡次违法案件重罚、典型违法案件曝光等措施,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的查处力度,营造了良好的广告市场经营环境,促进了辖区广告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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