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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药监局开展举措加强广告监管
来源()  作者()  阅读()   时间(2012/10/31 13:46:58)

  日前,明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加强违法药品广告监测工作,开展了三项举措。

  一是实行广告监测“专人制”。该局制订了相应的监测工作计划,在午后、晚上违法药品广告播放高发时段,实行广告监测“专人制”,重点安排相关监测人员加强对违法广告的监测,提高监测效率。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发放宣传单、现场讲解等形式和方法做好宣传,提高药品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广大人民群众识别虚假广告能力,自觉杜绝虚假药品广告,有效净化我市药品广告市场。

  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对监测发现的违法药品广告,一方面及时做好移送和上报工作,另一方面与市工商局和广播电视台进行沟通,形成良好的联动机制。各自职责,严把审查、发布关,防止虚假广告、违法广告上媒体宣传,争取做到发现一例,移送一例,处理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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