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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户外广告推新规划 住宅建筑不得设商业广告
来源()  作者()  阅读()   时间(2012/11/27 9:51:56)

  近日,安徽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合肥市的户外广告设置在规模、档次上与全国先进城市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合肥市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将作为一段时间内户外广告设置的依据。”据悉,征求意见稿提出,今后合肥将引入精确的线密度概念。

  以此来严控户外广告牌的数量,在严格控制区,可能每千米范围内不能超过8块。同时,一连串“禁止”也对户外广告做出了限制,例如楼顶实体广告、高立柱户外广告不允许继续设置;人行过街天桥、道路桥梁的护栏上、园林设施内不能设户外广告;住宅建筑不得设置商业广告等。

  广告不得使用闪烁光

  广告牌的光污染让许多市民头疼,征求意见稿对广告和标牌的亮度做了具体要求。“根据广告被照物的面积,有一定的最大允许亮度。”合肥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广告画面亮度不合标准将不能通过审批。同时,任何广告物都不能用闪烁的光来影响行人或交通安全,因此在交通信号灯周围100米及其背景空间内的照明广告牌,都不能采用闪烁方式和辐射红、黄、绿三色的光。

  高科技广告越来越多

  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以后要把广告画面融合到建筑本体中去,不允许在建成后设置附着式广告来影响建筑立面。”另外,高科技的广告形式将被推荐使用。“例如水幕电影,可以在市府广场及具有水幕喷泉的各中心广场设置。”记者在征求意见稿中看到,“隐形广告”这种利用光致发光涂料设置,白天看不见,只有被紫外线照射时方能显现图案的广告。

  其可能会在大型商业广场的墙面上出现,而能发出“荧光”的长余辉发光材料,将规划用于所有的道路交通指示牌和路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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