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租用媒体:即媒体的所有权不属于广告主所有,广告主能以一定的代价租用它,或者以付酬方式占有它的某一段时间、某一部分版权。例如报纸、杂志、广播、电视所发布的广告,均按版面面积大小、播出时间长短计酬,而路牌广告、车船广告,其版面所有权属于广告公司或车船主者,亦以租用方式计价付酬。
租用媒体在一般情况下不可能与销售活动做到同步进行,消费者看到广告并不能在广告发布时购得商品,只是提供信息,改日再买,因此也把它叫做“间接媒体”。或者“信息广告”。
②专用蝶体:即媒体本身为广告主所专用,属于广告主所有。例如商店的霓虹灯广告、橱窗广告、售点广告,一般均属商店所有,为本商店的经营服务;而产品目录、商品包装等赠品广告,则由广告主免费或廉价赠送给消费者,变亦属专用广告之列。
专用媒体一般紧随销售活动发布,消费者看到广告可以马上买到商品,或买到商品后同时得到广告,即与销售活动保持同步关系,所以又称为“直接媒体”或者“同步广告”。
(二)依广告内容的涵量分类
①混合媒体:可以同时发布多种不同内容或不同厂商的广告。如报刊、杂志、广播、电视、路牌等。
②单一媒体:只能发布一种商品或一个厂商的广告媒体。如商店的霓虹灯、PoP广告、包装广告等。
(三)依广告媒体的物质属性分类
①印刷广告:以印刷技术来完成的各种广告媒体统称“印刷广告”。如报纸、杂志、挂历、年鉴、名录、样本等等。
②户外广告:存在于户外公共场所的各种广告媒体统称“户外广告”。如路牌广告、墙面广告、车船广告、招贴广告、冕虹灯广告、空中广告等等。
③电讯广告:眦电子通讯技术为传播手段的各种广告媒体统称“电讯广告”。如广播、电视等等。
④邮政广告:通过邮政传递的各种广告媒体(不包括报纸、杂志的发行)统称“邮政广告”。如销售信函、商品目录、订货单、说明书等等。
⑤现场广告:在销售现场使用的各种广告媒体统称“现场广告”。如店名广告、导卖广告、橱窗广告等等。
(四)依媒体接受者的接受方式分类
①视觉广告:凡通过视觉为群众所接受的广告,统称“视觉广告”。如上述分类方式中的印刷广告、现场广告、户外广告、邮政广告均属此列。
②听觉广告:凡通过听觉为群众所接受的广告,统称“听觉广告”。如广播广告、唱片广告、叫卖广告、音乐广告等等。
③综合广告:即综合听觉、视觉等接受方式的广告。如电影广告、电视广告、广告剧等等。
来源:北京六合联智广告
上篇:
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