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沪、苏、浙、皖四地工商机关近期在上海市共同召开广告监管执法联动合作联席会议,审议并签署了《沪苏浙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广告监管执法联动合作协议》,并就建立广告执法联动合作机制达成共识。
会上,四地工商机关探讨了如何更好贯彻落实《2011年度沪苏浙皖工商行政管理合作交流备忘录》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四地工商机关在广告监管执法方面的联动合作。相关负责人一致认为,长三角地区地理位置接近,地区间社会经济文化交流频繁,广告市场存在很多共性特点,四地广告经营总额占全国广告经营额的三分之一,广告监管和发展有着广泛的合作空间。
四地工商机关一致决定,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区域间的交流和合作,尤其是在广告监测标准、执法办案、信用监管等方面紧密合作。四地工商机关还就建立广告执法联动合作机制达成四项共识:一是建立沪苏浙皖广告监管执法联席会议制度,二是建立沪苏浙皖大众媒体广告交叉监测制度,三是建立沪苏浙皖广告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四是推进和深化沪苏浙皖广告业发展和诚信建设。
针对2012年广告执法联动工作,各地工商机关结合地域工作特点提出了建议。上海市工商局建议将收藏品、医疗服务、保健用品和教育培训四类广告作为四地共同的监管重点予以关注,集中区域力量加以整治;适当放宽互联网广告案件的管辖,凡广告发布者利用地方频道或者定向投放互联网广告的,可由该地方或者定向投放地工商机关负责查处。江苏省工商局建议逐步统一广告监测标准,保证广告监测结果的统一。该局建议,互联网广告查处工作应注重地区间违法广告抄告,及时沟通,联手打击。浙江省工商局建议加强长三角地区广告业交流,建议在浙江良渚广告节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展,四地联合举办长三角地区广告节,强化区域交流。安徽省工商局建议进一步加强广告监测工作的交流和沟通。
上海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广告业是非常特殊的行业,与经济形势密切相关,广告业数据和指标都带有先导性,广告业发展指导是工商工作的全新领域,需要大家共同探索。互联网、微博等新兴媒体发展迅速,传统广告监管将遇到更多新情况,需要三省一市工商机关互相支持、互相合作、共同应对,承接良好传统把长三角地区的广告工作搞得更好。浙江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2年长三角地区的广告工作要注重广告创意园区的建设,要放大浙江良渚广告节的作用,加强与国际大品牌广告节的合作,让社会各界了解到广告业的知识含量和智慧含量。安徽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指出,长三角地区应抓好药品等重点类别的广告整治,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广告监管的交流沟通。江苏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长三角地区应进一步加强交流合作,要积极谋划争取举办长三角地区广告节。
据了解,《沪苏浙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广告监管执法联动合作协议》的签订,标志着长三角三省一市广告监管执法联动合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该协议的进一步贯彻落实将为长三角地区广告市场秩序的持续稳定、长三角地区广告业的繁荣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也将为全国广告监管执法的区域合作起到探索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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