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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办:网络弹窗广告禁止自行打开
来源()  作者()  阅读()   时间(2014/9/26 11:28:30)

  昨天,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总局召开“整治网络弹窗”专题座谈会,决定于启动“整治网络弹窗”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木马病毒、诈骗信息等非法弹窗行为。

  国信办有关负责人介绍,网络弹窗已基本涵盖网站、网页游戏及播放器在内的绝大部分互联网产品,成为网上信息传播和广告推广的重要方式。这次专项行动重点要督促网站落实主体责任,行为规范包括:显示软件名称,软件弹窗广告须在其标题栏区域显示该软件名称;禁止自行打开。禁止弹窗软件在用户无操作的情况下自动打开广告页面;确保一键关停。具有网络弹窗功能的软件,必须在醒目位置设置关闭按钮和通道;控制数量和位置。网络弹窗不得过多过滥,影响网民上网体验,网站要对弹窗数量和位置等进行控制。

  另外,国信办昨天召开信息化形势研判专家高层研讨会,要求大力推进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

作者:佚名  来源:广告买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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