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出台措施促进广告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来源() 作者() 阅读() 时间(2012/3/20 9:37:03)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振兴文化产业的要求,促进吉林省“十二五”期间广告业持续健康发展,吉林省工商局近日出台《关于促进吉林省广告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指导意见》。
改革开放以来,吉林省广告业从弱到强,行业整体水平提升迅速,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截止2010年底,全省广告经营单位已经发展到2920户,从业人员16167人,广告经营额达到25.6亿元,分别是改革开放之初的78.9倍、40.4倍和1718.12倍。但是,吉林省广告整体规模不大、竞争能力不强、发展后劲不足的问题也十分突出,具体表现为具有带动能力的龙头企业不多、区域发展不平衡、公益广告事业发展缓慢、广告市场秩序有待进一步规范等。当前,全省正处于加快振兴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广告业作为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对拉动消费、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吉林省广告产业发展的目标是:加快行业结构调整,促进广告产业向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品牌化方向发展,不断提高广告创意、设计、制作、代理和发布的整体水平,逐步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的广告产业体系。到2015年,力争广告经营额达到60亿元,年均增长5至8亿元。为此,全省广告业要提高广告创意制作水平,提升广告产业核心机构竞争力,增强广告产业服务发展能力,加强广告创意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加快公益广告事业发展。
吉林省工商局提出促进广告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政策措施。放宽广告企业市场准入条件,加大对广告产业的财政支持力度,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拓宽广告企业融资渠道,积极发展广告产业园区,加强对广告经营权的保护,加强对知名广告企业商标的保护,加强对广告市场的监督管理,健全广告企业诚信经营评价体系,强化广告行业组织作用,建立广告产业发展激励机制。全省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广告产业的发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广告业又好又快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区经济文化发展整体布局统筹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