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开展专项户外广告和门店牌匾整治
来源() 作者() 阅读() 时间(2012/4/9 14:57:42)
昨日,记者从市城管部门获悉,4月份开始至11月30日,我市将在城区范围内,开展户外广告和门店牌匾专项整治活动,并将加大对街头违规私设的LED显示屏的查处力度。
专项整治中,将重点整治城区范围内所有户外广告,要求按照公益广告画面比例不低于20%的标准,督促产权单位设置和更新公益画面的内容;对画面破损、设施损坏、无亮化设施的围挡进行更换和维修。
加大对违规私设LED显示屏的查处力度,确保不出现私设和违规播放现象;拆除设置在小区、学校门口周边等各类违章私设的户外广告设施;坚决打击未经审批擅自利用市政、市容设施设置户外广告的行为。
对于门店牌匾,要求拆除主路主街破损、字体残缺、陈旧失修、材质低劣影响安全的门店牌匾;按照“一店一牌”的原则,除商业集中区和商业建筑外,其他街道和建筑要严格控制二层以上牌匾的设置;清理与工商注册名称不符,含有商业宣传内容的牌匾、菜单式牌匾。
同时,对于楼顶标识,要求现有楼顶标识应改建在建筑檐口以下;对于字体残缺、设施陈旧、材质低劣的楼顶标识进行拆除。在此基础上,加大霓虹灯“缺笔少划”检查力度和频次,对多次修复仍难以保证亮化效果的,要拆除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