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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丹告某超市侵权:用我打广告至少一千万
来源(广告买卖网)  作者()  阅读()   时间(2015/8/21 15:43:40)
  近日,著名的篮球明星迈克尔-乔丹将上庭作证,状告一家违规使用其形象权的连锁超市。

  这家如今名叫多米尼克的连锁超市目前已经停止营业,但在2009年,他们曾经在体育画报上使用了乔丹的经典形象剪影和那著名的23号为自己打广告,而乔丹本人从未给对方任何使用许可。

  据乔丹透露,该连锁超市从未向自己申请过使用他的形象,而即便申请了,他也不会同意。因为在乔丹看来,这样的商业投资项目太小,据他表示,要想将自己的形象应用于媒体广告之中,必须达到至少1000万美元的规模。

  低于1000万不谈!看起来有点狂妄是么?可是你要知道,在2000-2012年间,乔丹仅从耐克一家就获得了4.8亿美金的商业广告收益。

  从乔丹这次高昂的要价可以看出,这位往日的篮球大帝如今还是一样的霸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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