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俊宇:新广告法推行两周,来看看那些新变化
来源(广告买卖网) 作者() 阅读() 时间(2015/9/18 13:17:34)
《新广告法》带来的那些痛与乐
《新广告法》实施以来,带来了诸多新变化。商家纷纷更换广告语,职业打假人则如问到了血腥味一般兴奋,围观群众则是板上小板凳一边看热闹。《新广告法》的实施,严肃之余,更带来了全民娱乐的效果。
推行两周,小米魅族最受伤?
此次《新广告法》推行以来,影响最大的可谓是手机圈。全球最快的智能手机、全球独家首发、东半球最好用的智能手机、全球首款千元指纹手机等说法不绝如缕。罗永浩老师“东半球最好用的智能手机”被方舟子举报违反广告法实际上早已是前车之鉴。
经过这一次教训后,手机厂商纷纷在《新广告法》实施前夕更换广告语。以魅族为例,魅族科技官博对自己官网产品介绍调侃了一番,例如MX4 Pro的“全球首款按压指纹识别安卓手机”,按照新广告法要把“首款”一词换掉,变成为“没人做过的按压指纹识别安卓手机”。然而,智者千虑必有一失。笔者在查阅魅族官网时发现,Flyme宣传语依旧包含“极致”一词。
小米虽然吸取教训,将红米Note2原本的的广告语“千元旗舰,青春首选”被改为了“千元旗舰,青春优选”,但在《新广告法》推行第二天就迎来了麻烦。
9月2日,青葱手机董事长谭文胜向北京市工商局实名举报小米手机涉嫌虚假宣传。谭文胜表示,小米Note在宣传中使用“屏幕之王”、“世界一流”、“最低”等词汇,他认为“以上种种最终导致消费者在选购手机产品时非常容易被夸大、虚假的广告语误导”。目前,北京市工商局已经受理该实名举报。
新广告法养肥职业打假人?
据亿邦动力网报道称,新广告法养肥了一批职业打假人。“打假人”通知企业违反广告法后,表示如果企业不向自己交钱,就进行举报,“所谓“职业打假人”并不是在打假,其不向工商部门举报,亦不是提醒违反广告法的企业修改广告内容,而是抓住所谓的企业的“把柄”,进行纯粹的勒索。不少企业在没弄清具体规则的情况下,出于某种考虑,可能会屈服于打假人。”
实际上,已有不少职业打假QQ群中,“打假师”分分跃跃欲试。网上甚至盛传一份对付“职业打假人”的方案,流程如下:
首先,商家给电商平台写免责函,平台免责后,工商局就会直接找到商家;然后,商家不给工商局提交材料,拖延3个月;收到工商局罚单后,在30日或90日内要求复议;最后进入无线循环的申诉拖延中,变向和“打假人”对着干,让其放弃。
然而,亿邦动力网采访律师后得知,这种利用规则限制对于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提出不合法要求,本身其实已经是违法行为,如果勒索金额够高即构成犯罪。接到勒索后,企业配合勒索的行为其实相当于纵容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