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版广告法说三道四是不合理的
来源(广告买卖网) 作者() 阅读() 时间(2015/9/18 13:21:32)
其实,新广告法也不是十全十美。比如有的用语尚显笼统,有的则过于琐碎,一些法条在实际操作、执行上也有难度。新法是否有效,也应该接受实践的检验。广告业人士要真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妥,完全可以通过正常的途径予以解决:向立法机构反映意见,推动在下次修法时予以改进。但有一条,既然现行法律在实施,那么遵守就应该是无条件的。
多读书,多开阔眼界,多增加自己的修养、锻炼自己的思维与创意,是广告人“最该做”的事情。新法实施,广告人千万不要只用习惯性思维来看待。总混在小圈子里纠结、抱怨,只能为今后的生存增加难度。开放思想、打开脑洞,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获得良好效益的广告会有的——这一点一定要坚信。
由此可见,要想打造既合法而又能吸引人的优秀广告,还是要求广告人们解放思想,开阔思维,增强策划水平和创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