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市场的秩序确实是持续向好吗?
来源(广告买卖网) 作者() 阅读() 时间(2015/11/27 11:37:30)
其二,常识表明,违法行为的“增量”与“减量”,往往与专项整治行动的频次、力度有关联性,广告市场概莫能外。违法量的多寡,只是“秩序”优劣的一个方面,违法性质危害性、价值扭曲性、时空持续性等参数更能揭示“秩序”的状况。
那么,怎么才算是“向好”呢?不妨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综合判断:一是广泛发动宣传新《广告法》,让更多的广告商与受众,学法识法守法用好法,成为广告秩序的参与者与评判者;二是让广告商们在提高知晓率基础上,少犯错、不犯错,犯错后除得到法律应有制裁外,还要有强制性自我“广而告之”惩罚,让惩罚成本大于违法所得,自律成为内心的诉求;三是权威部门要及时发声,在公共平台讲评“违法”之实之害,便于更多受众明辨是非,维护自我合法权益;四是探索社会共管之策,制定相关评价指标与办法,依靠真正的“大数据”手段,集合社会共管之力,定期预报,此举可能会消减一些记者“自言自语”、“自娱自乐”之判断。
由此可见,为了广告市场监管水平继续上升到新的高度,相关部门和广告行业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