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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食品药品广告播出单条不超一分钟
来源(广告买卖网)  作者()  阅读()   时间(2016/9/2 10:21:55)

  近日,广电总局下发通知,明确指出,严禁医疗养生类节目以介绍医疗、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直接或间接发布广告、推销商品和服务。严禁直接或间接宣传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食品、化妆品、美容等企业、产品或服务。

  但记者发现,在近两天某地方电视台播出的养生节目中,仍穿插着各类药品广告,而且均在广告中直接贴出“咨询热线”,鼓励观众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在节目中,屏幕下方不时出现“本栏目奖品由某某中老年牛奶特别提供”、“本栏目奖品由某某调理机特别提供”的内容,其中商品名字被明显放大,主持人也不时念出类似台词。此外,屏幕中央还会出现标语,感谢某橄榄油对节目的大力支持,并在句末贴上醒目的品牌商标。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表示,不以推销为目的对商品或者服务的介绍,不属于广告。而广告主有没有向广告经营者或发布者支付报酬,是判断广告与非广告的关键。

  韩骁说,针对许多节目下方被投放商品图标的情况,其投放期间往往会涉及报酬,因此很有可能被认定为广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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