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标准的实施,将为上海地区公共场所LED显示屏的安装调试提供科学依据,并对限制运行中的LED显示屏产生过量“光污染”提供技术上的支持,从而改变目前许多LED显示屏运营单位盲目追求“醒目”效果的现状,为公众创造更舒适的生活环境。
广州——《广州市光辐射环境管理规定(草案)》
2014年,广州出台了《广州市光辐射环境管理规定(草案)》。由于光辐射环境问题日趋突出,市民群众的投诉也逐渐增多,在此背景下,广州市出台了该《管理规定》,规定了光辐射环境管理的基本制度。
《管理规定》明确,住宅建筑周边100米范围内朝向住宅的建筑立面,在T形路口正对直线路段处,以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天然暗环境区域内的建筑物,均禁止设置玻璃幕墙。
同时对部分场所设置玻璃幕墙实行限制。这些场所包括:住宅,居住区内的建筑物,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及其毗邻建筑物;历史街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和风景名胜区内的建筑物;城市道路交叉口城市主干道(红线宽度大于30米的)、立交桥、高架路两侧的建筑物20米以下和其余路段10米以下部位。
《管理规定》明确,广告、标识与招牌不得产生光辐射污染,不得影响机动车正常行驶,不得干扰通信、交通等公共设施正常使用,照明指标应符合照明标准或技术规范要求。
其中,以LED(发光二极管)户外电子显示屏形式设置的户外广告和招牌,禁止每日22:30至次日7:30开启。此外,居住小区及周边文体与商业场所设置不具备室外照明功能的广告、标识和招牌,周边的干扰光超过技术规范要求且引起居民投诉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该场所应在夜间23:30前关闭广告、标识和招牌照明。
深圳——《深圳市户外LED显示屏设置专项规划控制指引》
就在去年,深圳市也出台了《深圳市户外LED显示屏设置专项规划控制指引》,该《指引》针对的主要对象为深圳全市范围内面积大于10 平方米的户外LED 显示屏,《指引》期限为5 年(2016 年~2020年)。
《指引》将深圳市户外LED显示屏设置划定为禁止设置区(E1)、控制设置区(E2、E3)和适度设置区(E4) 。其中,“控制设置区”夜间显示屏照明的最大平均亮度控制为300cd/㎡,显示屏开启时间控制为8:00--22:00。“适度设置区”夜间显示屏照明的最大平均亮度控制为500cd/㎡,显示屏开启时间控制为8:00--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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