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197_45px;
资讯中心
企业理念
Corporate Philosophy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新闻中心>通知公告
广告发布合规提示
来源(伙伴传媒)  作者(伙伴传媒)  阅读()   时间(2026/4/1 17:16:30)

  深耕线下广告领域二十余年,始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规范的广告服务。为严格落实广告合规要求,进一步规范业务承接与画面审核流程,切实防范法律风险,现就重点民生领域广告合规事项,对公司全体人员作如下重点提醒:

  一、坚持正确导向,严把内容审核关

  承接商业广告时,须确保广告内容坚持正确导向,以健康、积极的形式表达,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凡涉及导向问题的广告画面,一律不予承接。

  二、严格核查广告真实性,杜绝虚假宣传

  广告中不得对商品的产地、规格、等级、含量、制作成分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相关人员须核验客户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准确,严禁欺骗、误导消费者。

  三、严禁使用国家标志、国家机关及特供等内容

  广告画面不得使用或变相使用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不得使用不规范、不完整的中国地图;不得使用或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形象;严禁出现“特供”“专供”及军队、部队等相关内容。

  四、互联网广告须显著标明,确保可识别性

  如承接互联网广告业务,须确保广告具有可识别性,使消费者能够辨明其为广告。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的,必须显著标明“广告”字样。

  五、重点行业广告须审查,严控医疗广告投放区域

  发布医疗(含医疗美容)、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必须查验广告审查批准文件,未经审查不得发布。发布时须严格按审查通过内容执行,标注批准文号,不得剪辑、拼接、修改。

  特别提醒:依据上级文件精神,公交车站、火车站及其周边、高速公路沿线、商贸区、大型公共场所等区域不再投放医疗广告。承接此类广告时务必提前确认投放区域合规性。

  六、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严禁功效保证

  此类广告严禁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严禁说明治愈率或有效率;严禁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或医疗机构进行比较;严禁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不得以健康养生知识形式变相发布相关广告,严禁出现“包治百病”“根治”“特效”等“神医”“神药”内容。

  七、食品及保健食品广告须严格把关

  食品(含保健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广告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声称全部或部分替代母乳。保健食品广告必须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不得含有功效、安全性断言或保证,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不得声称具有保健功能。

12

上篇:

下篇: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方红广场国芳写字楼16楼      联系电话:0931-8831301
传真:0931-8831301      网址:www.huobanmedia.com
关注我们:
  • 100_100px;
  • 100_100px;
  • 100_100px;
Copyrights © 2026 版权所有 兰州伙伴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陇ICP备09000722号 设计制作 宏点网络     icon  甘公网安备 6201000200003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