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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第一周,广告主和广告公司是怎样度过
来源(广告买卖网)  作者()  阅读()   时间(2015/9/18 11:59:40)
  尽管新版广告法实行的第一周里面包含了一个小长假,但这对在4A广告公司跟项目的广告人小艾(化名)来说并不轻松:“最近手头上的一个地产项目正在做创意,好不容易跟客户敲定下来的方案却要推倒重来。”原因大家都知道了。

  这是《广告法》实施20年来首次修订,条例由原来的49条增加到75条,被誉为“史上最严”,诸如10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代言广告;男星代言女性用品;电视广播在养生节目变相发布广告;广告中使用“最佳、国家级、最高级”用语等情形都将受限。

  有业内人士认为,新广告法开启营销新时代,倒逼商家在产品营销上转型,未来,商品营销不能是简单的吹牛营销了,功能营销、场景营销和情感营销将成主流。

  紧急培训喊停浮夸风

  “史上最严”广告法一出,从企业到广告公司应声而动。地产、医疗、电商等领域平时广告用语相对浮夸,这种类型的公司受到的影响也较大。

  此前,“全网首发”“独家面世”等词汇都已成为广告的日常用语,新广告法喊停这类浮夸风后,朋友圈中涌现一批破解新广告法的文章。

  在一篇《新广告法男人不能代言卫生巾?广告汪教你怎么破》的文章中,列举了许多文案替换案例,将“XXX凉茶,全国销量遥遥领先”改成“全国销量第二的凉茶一直在追赶我们”,房地产广告中的“20分钟直达天河CBD”换成“咖啡未凉,我已抵达城中央”。更有甚者,直接将广告语改成“产品好到违反广告法”“价格优惠到不让说”。

  华南某家大型地产公司的营销策划人员告诉记者,新广告法出台后,该公司紧急开展了专门培训,明确今后文案中不能出现哪些内容,对用词进行了规范。对不符合新广告法要求的广告方案,将“强化其他的价值卖点或换种表述方式”。

  对于一些大型的广告公司,工商部门广告监督管理处的工作人员还专门上门讲解。

  半个月前,广州某家知名广告公司的文案向小姐就参加了这样的讲解会。在会上,广告处的工作人员带来了一个专门制作的PPT,为广告公司员工讲解要注意的事项,并叮嘱“要撤掉违法的广告”。

  另一家4A公司员工则告诉本报记者,新广告法对他们的影响也没有“想象中那么大”。因为在新广告法之前,旧版的广告法就已经对一些极限用语有过规范。广告客户们也已经不太喜欢这种自说自话的方式,认为效果不太好。并且,此前如果想在媒体广告中用到“行业领导者”、“全国销量领先”等词语,需要向媒体提供证明材料。

  未满10岁儿童不可以代言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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