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广告法对保健品行业的冲击
来源(广告买卖网) 作者() 阅读() 时间(2015/10/9 11:04:51)
自从被称为“史上最严”广告法的新《广告法》于2015年9月1日正式实施之后,对食品、日化行业产生了不可小觑的影响。而在这其中,保健食品行业更是受伤。
现在网上有一句非常火的话“产品好到违反广告法”,由此可以看出,新《广告法》这么做,已经让不少的企业将不能大肆的忽悠消费者,敲出了最严厉的警钟!与此同时也是讲企业在产品营销上面进行转型。禁止保健品做代言、严厉加强对虚假广告处罚的力度。
新《广告法》:虚假广告最高罚100万
新《广告法》与之前的广告法相比,这次的新《广告法》修改幅度相当的大,把过去一些笼统的规定进行了更多的细化,操作性相比较之前而言,大大的加强了不少,除此之外,还有就是大幅度的提高了处罚的金额。对于极限用语的处罚,由过去的退一赔三变成现在罚款金额20起步,限度100万。
代言人:知名人物、明星、专家做某些产品的代言,是现在广告的一个创意传播的主要手段之一。而这次的新《广告法》里面有明确的规定了“广告代言人”也需要承担做代言的法律责任,包含虚假广告,代言的广告产品对消费者造成损害,代言人就得承担与广告主连带的责任。
对于这一点“在虚假广告中作推荐、证明受到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不符合广告代言人的标准。除此之外,“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这一规定就让“童星”代言收到了严格的限制。
这次的广告法这样大力规定力度,也是对明星、专家、知名人物在接代言产品的时候需要更加谨慎,这样一来,代言成本也会随之增加。更重要的是代言人不会像以往那么的配合广告主,因为代言人们自己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相关的了解,对于广告法在实施之前的一些十周岁以下的儿童做过代言的广告,提出疑问讲如何处理,相关部门的负责人表示这个问题将会有一个过程,首先在一些广播电视等媒体上面首先停下来。对于某些产品的包装上面有儿童的代言,尤其是部分的产品已经进入市场且上架,如果返厂更换包装,将会给很多的企业造成很大的损失。因此有不少的企业联名信请求对市场上架的产品给一个宽限期。
新晋保健食品“最受伤”
日化产品在日常生活中是不可以缺少的东西,属于快销产品,市场好,但是竞争激烈,品牌很多,消费者对于这块广告依赖性很大。根据调查资料得知,在今年上半年,国内的日化产品广告投资已经达到217亿元,几乎是大牌的化妆品都有栏目冠名和特约。由此可见日化行业这次因为新《广告法》受到了不小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