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再具体说下罗伯特·布莱的观点吧,长文案是否一定要单刀直入?我觉得这个没法回答,因为各种写法都有成功的案例。我们还是结果导向为好,达到目的即可。
比如在分众投广告,它属于强制阅读媒体,因为等电梯时会强制观看,所以直接宣讲产品卖点就是很好的广告。比如微信公号文章,它属于选择性阅读,你就应该做到吸引打开(标题党)、引导阅读(故事性)、说服购买(产品卖点)、扩大影响(让人有分享冲动)。当然全部做到这个很难,如果你注重成交,那就偏向客户转化,如果你注重传播,那就给人分享的理由(参见李叫兽文章《五种社交币》)
如果你面对的是精准用户,其实开门见山就挺好,因为他们有需求,你为什么还要遮遮掩掩?比如我在公号上众筹《neil french》这本书的时候,写的就很直接:有本神书叫《Neil French》,有个神文案也叫Neil French。结果一周内1000本书被抢空,价格是100元一本。
最后以一个实际案例来结束吧。
我原来和马原一起创办的公司叫第九课堂,最早是做在线技能分享的,后来觉得模式不对改成了文案培训。头一年招生全靠我自己写《一个广告文案的自白》作品:一个广告文案的自白系列全集,前后总共写了8篇,确实会省很多广告费,而且能招到生,记得第一篇就被李开复和罗永浩转发了。
但这里的问题是,你必须持续创作这样的广告,所以写到第8篇的时候我就有点写不下去了。加上后来我离开第九课堂,不再管理公司,自己也不再讲文案课,也就不这么做广告了。
今天第九课堂的文案课依然存在,招生也不错,不过招生成本上升了(算账下来还是赚钱)那第九课堂的的招生通过什么?三成是SEM关键词,三成是公号推广,其余都是通过口碑推荐得来。
所以结论有几个:
1、传统广告经验不会失灵,如果你的确有传统广告的经验的话。如果你传统广告做的很牛逼,那么新媒体也没什么难的。这里的问题在于,大部分广告人做广告时其实搞不懂广告是否会有效,在我离开广告公司几年后我更加确信这一点,否则,亲,你让一个广告人去开个微店,然后自己出钱做广告推广一下试试。
创意人不重视实际广告效果,而只关心作品形式,脑子里全是怎么去拿奖,戛纳广告节的作品(平面为甚)害了很多人。
有意思的是,脑白金最近也换了广告,这说明随着社会进步和观念的改变,所有的形式都需要随之做调整。
2、罗伯特·布莱说的开门见山式长文案并没有否定长文案,但它只是长文案的一种形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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