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同时,我们也看到,面对新媒体的挑战,电视台依旧牢牢把握着主动权,发挥自身优势并以开放的姿态拥抱变化;尤其强势卫视不但领跑收视率,更引领着经营理念的转变。不论是坚持“内容为王”做好内容转型,还是努力探索更多产业发展的可能。电视媒体都需要尽快转变,充分利用好新技术、新资本和新创意;以此,才能在2016年中实现更大的发展。
9月新广告法实施后,电视媒体广告经营的三大变化;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广告法》实施后,对电视广告产生了巨大影响。CSM通过对71大中城市的收视调查得出以下结论。
1.专题广告类节目播出量同比锐减,省级卫视同期下降86%
新广告法实施以后的两个月,健康及电视导购类节目的播出量同比大幅下滑。其中省级上星频道减量最为明显,目前的播出量只有去年同期水平的14%。省市级地面频道也呈现播出量同比下降43%的状况。
2.白天专题广告压缩时段多半以电视剧填充
在大幅压缩白天时段健康专题广告播出量后,电视剧成为最重要的时段填补资源,无论是省级上星频道还是地面频道,电视剧的填充比例都占50%以上。对于上星频道,除了电视剧资源,专题、综艺、新闻以及广告9-10月的播出量同比都有一定提升。其中广告类的增长则表明上星频道通过广告资源经营努力弥补专题广告减少的损失。地面频道主要在专题、青少、法制、电影、体育等节目类型上呈现增长,广告同比没有增长,甚至略有下滑。
3.节目间广告播出量大幅波动,电视导购类播出量提升
新法实施后,“收藏品”、“专科医院”类的广告投放消失或大幅减少,省级卫视节目间广告的播出时长从8月的10.8%速跌至6.5%,低于去年同期水平。在经历了9月份大幅回落后,10月份的节目间广告时长出现20%的增长,达到7.9%,超过去年同期水平(图3)。广告投放的回升依赖于以某品牌“风湿寒痛片”为代表的一批OTC药品和某品牌“平板拖”为代表的一批家庭生活用品投放量的大幅增长。两类广告投放的目标人群也非常清晰的分别指向中老年观众和家庭主妇两类白天时段重度收视人群。可以预见,在广告经营模式没有根本调整之前,不违反新广告法规定的该类型电视导购节目播出量将会逐渐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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