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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智勇:从微博到六间房折射出的媒介特质
来源(广告买卖网)  作者()  阅读()   时间(2015/9/6 11:44:06)
  麦克卢汉写过一本影响和争议都很大的《理解媒介》,里面很有意思的一个观点就是媒介本身的特征对信息有很大的反作用力,影响着信息传递的简明程度和组成方式。这点放在现在的各类产品上比如主打文字或视频的各类产品上特别有现实意义。但由于媒体和社交网络背景下不同媒介所扮演的角色会有区别,所以在探讨媒介差别前,需要先探讨下什么是媒体,什么是社交网络。

  什么是媒体?什么是社交网络?

  经常会听到有人讲:现在的微博不太像社交网络而更像是媒体,那什么是媒体,什么是社交网络?

  这两者的界限其实有点模糊,因为社交网络天生具有信息发布的功能,所以天生会和媒体有重叠区域,但骨子里其实还是不一样。

  社交网络以个人为中心,以个人为中心意味着我只制造我喜欢的内容给与我有特定关系的人看,比如亲人、朋友、喜欢这调性的人。大多时候个人并不具备制造特别精彩内容的能力,比如有价值的文章、美图、有趣的视频等,所以人的角色与人和人的关联才是关键。这就好比自己的小孩自己最喜欢看,朋友也想看看,但对于陌生人这就没什么价值。内容并不因为单纯因为内容本身而有价值,更多的是内容、人、关联的叠加才产生了价值。

  媒体则要纯粹些,媒体与阅读者的关联,单纯的在于内容的价值,所以媒体要负责制造有价值的内容。媒体相当于一个网络中心节点,中心里的人要有制造有价值内容的能力。如果是媒体的平台,那就要聚集足够多有能力制造内容的人。

  上述是两种极端情形,更多的时候两者会向彼此扩展,所以会有大V把微博变成媒体,也会有自媒体平台拉着媒体往社交网络靠拢。这是两者天生容易有的模糊区域,即使是最纯粹的朋友圈一样可以传播新闻,传播别人做的好玩的段子和视频,但不同产品上侧重点确实会不一样。而微博这样的产品太大太复杂了,所以一定会有双重属性,但以现在的发展趋势来看确实是偏重于媒体,虽然有时候某个公司发产品的时候信息也会人格化。

  是社交网络还是媒体会导致一个关键差异,理论上讲社交网络是可以UGC的,媒体骨子里是不太能UGC的,所以这会导致后续玩法不太一样。这点再结合上不同媒介的先天属性会对视频类产品产生非常大的影响。

  文字和视频那里不一样?

  文字和视频显然那里都不一样。但为了把这种差异清晰化,我们需要做点分解,可以把通过媒介连接起来的两端称作生产者和消费者,生产者负责制造内容,消费者负责阅读或观看内容,接下来再从这两个视角回看这两种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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