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广告法》正式实行,司长有话要说
来源(广告买卖网) 作者() 阅读() 时间(2015/9/6 13:28:10)
随着新《广告法》的正式实行,广告行业的人士面前出现了很多问题:新《广告法》相关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清理废止工作进展如何?作为联席会议的牵头部门,国家工商总局将如何更好地发挥各相关部门的监管合力……那么请听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司长张国华为这些问题作深入解读。
问:新修订的《广告法》获表决通过后,为迎接9月1日新《广告法》正式施行,国家工商总局和各地广告监管机构做了哪些准备工作?
答:为迎接新《广告法》正式施行,国家工商总局和各地广告监管机构做了很多准备性的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全系统做了动员部署。4月28日,新法公布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国家工商总局即召开全国工商系统电视电话会议,对贯彻实施新《广告法》进行动员部署。会议邀请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安建对新《广告法》进行了权威解读,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茅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切实做好新《广告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当好公平市场秩序的“守护神”,以新的姿态和扎实的工作成绩谱写广告工作新篇章。各省(区、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迅速响应,积极行动,及时研究制定工作方案,专门下发工作通知,部署推进学习贯彻工作。河北省工商局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新《广告法》贯彻实施意见;海南省工商局召开局长办公会部署了学习贯彻工作。
二是举办了新《广告法》培训班。5月13日至20日,国家工商总局举办了全国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贯彻实施新《广告法》培训班,来自全国各省区市、省会城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130名广告工作负责人参加了培训。此次培训内容涵盖了新《广告法》解读和执法实践、互联网广告发展及监管、广告监管办案技巧等各个方面,有效指导基层工商部门理解和运用新《广告法》。同时,全国31个省(市、区)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普遍举办了面向基层监管执法人员和面向监管对象的培训活动。据不完全统计,4月24日至8月31日期间,全国工商系统和市场监管部门共举办面向监管执法人员培训119390人次,举办面向监管对象培训93221人次,培训总人数达20余万人次。
三是对新法进行了广泛的宣传。4月24日,张茅局长就新《广告法》接受新华社专访,并发表《重点领域“划红线”各方种好“责任田”》专访文章。同日,甘霖副局长出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布会,就新《广告法》有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4月30日,我接受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介绍新《广告法》修订情况,现场回答网民提问。总局宣传中心、经济信息中心、中国工商报社、中国工商出版社、中国消费者报社、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中国广告协会通力合作、共同发力,通过各平台开展持续报道。8月28日开始,总局还在首都国际机场3号航站楼通过52组高清屏、2组柱屏、6组矩阵连屏循环播放新《广告法》宣传标语,扩大新《广告法》社会认知度。各省(区、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普遍开展了“宣传月”“普法日”“知识竞赛”等活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主要媒体、主流网站、户外广告牌、电子显示屏、微信、微博等渠道,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精彩纷呈的宣传活动,在全社会掀起了学习新法、宣传新法、贯彻新法的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