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广告法》正式实行,司长有话要说
来源(广告买卖网) 作者() 阅读() 时间(2015/9/6 13:28:10)
根据新《广告法》的要求,总局研究起草《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成员单位职能分工,完善工作衔接机制,积极构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新常态化工作模式。目前,《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已正式印发。
截至目前,为保证新《广告法》的顺利实施,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积极发挥作用,开展了一些卓有成效的工作。中宣部结合新《广告法》修订、审议、颁布等重要节点,组织新闻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加强对新《广告法》的阐释解读,适时开展舆论监督,加强媒体管理,为贯彻实施新《广告法》提供有力舆论支持。
中央网信办加强对新闻网站和具有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资质商业网站的日常管理,指导督促网站严格落实广告审查相关规定,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处置违法违规网站。
公安部严厉打击虚假广告犯罪,针对医疗、保健食品、食品等问题较为突出的领域开展重点打击,同时,开展打击集资诈骗等多个专项行动,打击以虚假广告为手段的相关犯罪。去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立虚假广告案件30余起,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
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出台《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与新《广告法》衔接,加强对垃圾短信和商业短信的管理;及时依法处置违法违规网站,配合工商部门关闭涉及虚假违法广告网站55个。
卫生计生委加强医疗机构行业管理,严格审查医疗广告,加大对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力度。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举办新《广告法》政策解读培训班,加大广播电视违法违规广告查处力度,发文叫停了“长寿密码”“财富收藏”等31条存在夸大夸张宣传问题的广播电视广告,督促各级播出机构对正在播出和拟播出的广告开展自查自纠,主动清理与新《广告法》要求不一致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根据新《广告法》规定,修订起草《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审查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工作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加大对各地审查审批广告的抽查力度,将抽查率由原来的20%提高到25%;加大违法广告曝光力度,各地共曝光严重违法广告药品688个、医疗器械140个、保健食品335个;撤销收回广告批准文号176个,暂停产品销售71次‘召开行政告诫会,对30家发布严重违法广告产品企业进行行政告诫,责令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依法一律撤销广告批准文号;加大违法网站巡查治理力度,发现并移送关闭违法网站2686个,移送工信部门依法关闭非法网站2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