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广告法》正式实行,司长有话要说
来源(广告买卖网) 作者() 阅读() 时间(2015/9/6 13:28:10)
答:今年4月28日,国家工商总局广告数据中心随着新《广告法》的表决通过正式启用。自6月开始,总局向各地下发的月度监测通报,已由过去的抽查通报改为基于广告数据中心对全国广告发布情况进行监测的全面通报。目前,数据中心监测范围已经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的3600余家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全国169个综合门户类、搜索引擎类、视频类、电子商务类、团购类等网站。自8月开始,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情况较为严重、相关违法数据指标居高不下的个别省市,增加采用个别通报的方式,并要求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扭转不利局面,维护当地广告市场秩序。
事实证明,广告数据中心的启用起到了非常好的效果。据初步统计,截至2015年8月22日,针对总局下派的20个重点案件线索,各地共立案137件,罚没款(含拟罚没款)总数为1007.13万元。河北省查处的冒用所谓“文化惠民工程”、免费发放国宝级十大传世名画的虚假广告案件,对广告主处以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拟对其处以广告费2倍罚款,总计罚款91.82万元。江苏省查处的《十二幅书画大全套》虚假电视广告案件,拟处以广告费用3倍的罚款(22.68万元)。湖北省查处的“陈老师泄油汤”虚假电视广告案件,广告主所在地工商行政(市场监管)部门拟对其处以广告费3倍的罚款,共计18万元。
各省(市、区)还利用总局提供的监测数据,对所属部分违法率高居不下、排名靠后的媒体开展了督查约谈工作。内蒙古自治区集中利用3周时间,对7个地市进行了巡回督查约谈,并组成执法办案组异地开展查处工作,7月份内蒙古自治区虚假违法广告严重程度从全国第五下降到倒数第五。湖北省工商局对违法量大、违法率高、在全国同级同类媒体中排名靠后的媒体,一律暂停医疗、药品、医疗器械等五类广告发布,有效遏制了虚假违法广告的蔓延势头。四川省工商局不定期召开媒体负责人约谈告诫会,对广告监测中发现的违法广告,及时向媒体下达《行政约见书》,使媒体在第一时间主动纠正违法行为。
问:新法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广告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广告管理相关工作。前不久,九部门又联合发布了《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工作制度》。作为联席会议的牵头部门,国家工商总局如何更好地发挥各相关部门的监管合力?
答:从近几年广告监管实践来看,虚假违法广告的产生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因此它的治理也是一个系统的过程,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非常重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制度自建立以来,在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中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