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CNNIC的数据,截至2016年6月底,我国的网民数达到6.6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8.8%,手机网民数为 5.94亿,市场渗透率为88.9%。而根据CNNIC的历年数据(具体见表1),网民数进入2013年12月以来,网民绝对增长数趋于稳定,每半年基本上为1400万到1800万之间,如果按照这个速度,则到2016年年底,我国网民数则在7.1亿到7.22亿之间,互联网普及率肯定超过50%;而自从 2013年6月以来,我国的手机网民数的绝对增长额虽然波动相对较大,但每半年也基本上稳定在2700万到3700万之间,则到2016年年底,我国手机网民数会达到6.75到7.05亿,鉴于我国手机网民依然处于高速增长阶段,我们认为到2016年年底,手机网民数将超过7亿,市场普及率会超过50%。
2.互联网广告破2500亿元,移动占比超过50%
首先,基于庞大的用户,近些年来我国的互联网广告一直处于高速增长态势,根据艾瑞的数据,2014年,我国互联网广告收入高达1540亿元,同比增长40%,2015年,将到2093亿元,同比增长35.9%,2016,将到30.1亿元,同比增长30.1%。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的财报,2015年上半年,百度、腾讯、奇虎360、搜狐等11家互联网公司的广告收入之和为81.36亿美元,同比增长45.13%,可以看出整体增速还超过艾瑞的预测数据。因此,可以肯定地说,2016年,我国的互联网广告收入会超过2500亿元,而电视、报纸、广播和期刊等传统的四大媒体的广告收入将低于1500亿元,互联网广告收入将把传统媒体远远甩在后面。具体见表2和3。
其次,移动广告占比会超过50%。根据百度的财报显示,其2015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的广告收入分别为127.25亿元、165.75亿元,移动营收占比超过50%,第三季度广告营收为183.83亿元,移动营收占比为54%。根据阿里巴巴的财报显示,其2015年第一季度,移动平台成交额为3038亿元,占比超过50%;第二季度移动平台成交额为3710亿元,占比55%,收入为79.87亿元,占比51%;第三季度移动平台成交额为4400亿元,占比62%,移动营收为人民币105.20亿元,占比61%。此外,腾讯、新浪广告收入增长主要来自于移动端,其移动端的收入基本上都超过50%。基于上述认识,到2016年底,我国移动互联网的广告收入肯定会超过50%,甚至会达到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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